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复工复产后的环保工作,进一步增强企业环保守法意识,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落实好环保主体责任,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避免发生环境安全事故,根据《深圳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环保提醒工作的通知》(深环执法〔2020〕16号)要求签订《企业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和污染防治责任守法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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